中國水網消息,以色列是個半干旱國家,人口的快速增加和經濟的持續增長對這個國家本來就稀缺的水資源構成了巨大壓力。但是,以色列政府相當成功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所采取的政策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都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滿足了穩定的經濟增長和人口增加導致的對水資源的需求。以色列的主要做法包括將配置水資源的職責交由相應的部門負責,形成一個完整而高效的配置系統,此外,還在這個配置系統里實施了各種手段,包括經濟手段,以實現資源的高效使用。
以色列在農業方面的成功尤為引人注目,所采取的經濟激勵手段在鼓勵技術革新,尤其是灌溉方面的技術革新,起到了關鍵的作用,此外也包括制造業和城市水資源利用方面。自取水收費系統反映了水的稀缺價值,也是一個十分關鍵的改革措施。此外還有許多其他的手段,比如水表測量、污水處理費等。
中國也是個水資源貧乏的國家,而且水資源的地區分布、時間分配嚴重不均。以色列的經驗可以為中國提供很好的啟示,歸納起來,以色列的經驗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了以《水法》為核心的比較完整的法律體系,法律的制訂中特別強調可操作性。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水資源和水環境管理、供水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與中國類似,以色列規定水資源是公共財產,由國家控制,私人不得擁有水資源,但可以擁有使用權。這樣的規定為后續的一些政策的實施奠定了法律基礎,例如,自取水收費政策、水權交易等。
(3)建立了一個系統性的水管理體系,這一體系由中央政府的許多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和其他機構共同組成,依照法律各司其職,職權劃分清晰,減少了部門之間的相互扯皮現象。
(3)對于水污染的控制極其嚴格,所有的水污染,包括點源和非點源污染都被禁止。對于水污染行為,可能遭到停止供水等方面的懲罰。
(4)建立了一個嚴格的許可制度,各種打井、開采(生產)、供應、消費、地下灌注和水處理活動都需要得到許可。各種許可每年發放一次,有效期一年。許可證中羅列了與生產和供水的數量、質量、程序、提高利用效率、防止污染等有關的要求。如果這些條件得不到滿足,或水源受到威脅,水委員會可能收回許可。這一制度具有非常強的可操作性,使得浪費水的現象大大減少,水的利用效率大大提高。
(5)與我國類似,確定了水配置的優先序,居民使用最優先,之后依次是工業、農業、其他用途。
(6)在供給方面,大力拓展污水回用、海水淡化、進口水等,拓展了供水來源,減少了對自然水源的需求壓力。
(7)在需求方面,通過引進新的灌溉技術、改變種植類型,努力改進農業用水效率,在這方面取得了世界領先的成果,特別值得中國借鑒。在城市用水方面也采取了很多手段以改進水利用效率,如水表測量、管道替代,制訂節水馬桶和淋浴標準等。
(8)經濟手段得到廣泛應用,包括設立復雜但是有效的價格體系、用水和污水處理收費體系、財政支持體系、水權交易體系,以及鼓勵私人機構的參與等。例如,以色列的自取水收費不是基于供水成本而征收,而是反映水的稀缺價值,這大大減少了對水的浪費現象;城市和工業消費則采取累進稅方法,以鼓勵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