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人民檢察院對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許學民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提起公訴。這一案件系自治區監察委員會成立后調查的首例職務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許學民在擔任自治區公路建設管理中心主任、自治區公路建設管理局副局長、局長,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000余萬元,美元5萬元。此外,被告人許學民家庭財產共計1270余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