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23 09:50:57
來源:新京報 作者:劉 華
據報道,今年是我國出臺“限塑令”十周年,然而,有調查報告顯示,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零售場所,執行“限塑令”的情況都不容樂觀。
塑料購物袋等傳統一次性塑料制品帶來的污染非但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隨著快遞、外賣等新興行業的快速發展而愈演愈烈。
在這種情況下,以聚乳酸(PLA)為代表的“可降解塑料”方案被推出。但PLA并非解決之道,其降解需要自然界基本無法達到的50攝氏度以上高溫和一定濕度。
披著環保外衣的可降解塑料盲目投入市場,刺激消費者大量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裝,并對傳統塑料分類回收造成影響。另外,PLA使用玉米淀粉生產,而目前中國每年仍需進口數百萬噸玉米以滿足其他需求,可降解塑料產業的需求將加劇這一缺口。最重要的是,可降解塑料方案仍延續一次性塑料的消費模式,并非循環經濟下的可持續消費。
最近,歐盟委員會發布《歐洲循環經濟中的塑料戰略》,提出到2030年之前,歐盟市場上全部塑料包裝實現重復使用或循環再生。到2030年,歐盟市場上過半的塑料垃圾要被回收利用。
英國在其2018年1月公布的針對塑料包裝的規劃中,要求所有零售業小商戶塑料袋收費,推動大幅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德國在《防止和再生利用包裝廢物條例》中,則通過押金制度推動部分塑料制品的回收卓有成效。
歐盟地區歷來是國際社會環境政策的領導者和推動者。借鑒歐盟經驗,中國也應“升級”制定更為嚴格的“限塑令”。從中國自身來講,我們參考這些回收環節的成功經驗,但同時也不能忽視末端處理解決塑料垃圾問題的局限,而是應該通過政策、經濟杠桿推動產業調整和消費轉型,實現前端減量,對接國際標準。
目前,國家相關部門正在研究調整“限塑令”。今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式向公眾征求意見,包括塑料袋在內的塑料生產、銷售、使用、回收等有望實現有法可依。這說明,在塑料垃圾危害上面,我國已有深刻認知,國家層面已經行動起來。
具體而言,源頭減量(Reduce),重復使用(Reuse)和妥善回收(Recycle)是解決廢棄物問題的基本原則。在末端處理的方式無法有效應對一次性塑料污染飛速增長的問題,在循環經濟思路下,從前端治理下手解決問題,配合商業模式創新、政策法規約束、經濟杠桿激勵,以及公眾消費轉型,在政府、企業、NGO和公眾多方參與下開展源頭減量才是未來可持續發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