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20 16:43:31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羅志華
7月17日,楚天都市報一篇報道引發監督對象不滿,被監督對象投訴至湖北黃石市工商局,該局商標廣告監管科副科長陳秋芬指責記者報道涉嫌失實。7月18日,該局副局長明國林回復記者稱,已對陳秋芬進行了批評教育,她是否涉嫌違規違紀,正在深入調查中。(7月19日上游新聞)
楚天都市報報道的內容是,黃石男子馮某在黃石博大男科醫院被診斷為“性病”,并花了上萬元的診療費。他的朋友李某懷疑他被這家醫院過度治療,于是他親身求證,特意在黃石二醫院事先做了相關檢查,結果顯示正常。3天后,當李某以同樣的病由赴黃石博大男科醫院“求診”,檢查結果表明他得了“性病”。
對于這個報道,應該為之感到緊張的,是這家醫院。當地工商局具有管理醫療廣告和治理醫療亂收費的職責,他們不應該為此感到緊張。相反,記者的報道對他們的工作很有幫助,輿論監督和行政監督雖然屬于兩種監督力量,但兩者對于醫院亂收費和過度診斷等,都具有相同的監督職責,兩者屬于同一戰壕里的戰友。但一場戰斗下來,敵人沒有出面,戰友反倒反目,工商局的干部對輿論監督如此生氣,這種一反常態的做法令人感到費解。
陳秋芬生氣并多次要求撤稿的理由是,這篇報道失實。但從李某和馮某提供的就診和收費憑證來看,這事的可信度很高。退一步講,就算這篇報道的部分內容涉嫌失實,被“冤枉”的醫院也可以通過訴訟等多種渠道來挽回聲譽,也輪不到一位負責廣告監管的工商局副科長跳出來插手。
工商局介入此事,即使不能以監督者的身份出現,至少也應該做到身份中立,在報道內容得到完全證實或證偽之前,是不應該偏聽醫院一面之詞,對記者進行干涉甚至威脅的。工商局的職責是監督醫院亂收費等現象,不是監督媒體的報道內容。因此,陳秋芬的行為不僅涉嫌不當干預,而且也忘記了自身的法定職責。更讓人擔心的是,當肩負監督職責的工商局干部都跳出來極力反對曝光醫院時,那些坑害患者的醫療行為,又怎么能夠得到治理?
陳秋芬如此生氣,也許是擔心醫院的不良行為被曝光后,對該醫院的醫療廣告失察之責可能會算到她的頭上,或許還有其它貓膩。真相不厘清,猜想總會有。紀檢部門應介入調查,查查陳秋芬與該醫院之間有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