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日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北京市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新規《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今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規定,限房價項目可售住房銷售限價與評估價比值高于85%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按限價規定自行銷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
通知規定,收購轉化的共有產權住房,具備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申購,其中項目所在區戶籍和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區戶籍、非京籍家庭作為優先組配售;具備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選購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可向具備北京市購房資格的無房居民家庭進行銷售,其中建筑面積大于140平方米的住房可向具備北京市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進行銷售。
通知明確了限房價項目收購的具體操作:一是在限房價項目辦理施工許可后,即可對該項目可售住房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二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收購限房價項目時應在限期內向開發建設單位付清全部收購款;三是確定收購與否的銷售限價與評估價比值,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市場變化和銷售情況適當調整。
據介紹,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對通知的意見與建議,可于5月14日17時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至北京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