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水利部3月30日在京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動員部署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2018年底前,長江經濟帶11省(市)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2019年底前,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
近年來,我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經國務院同意,原環境保護部、水利部于2018年3月9日聯合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強調,要聚焦“劃、立、治”三項工作內容,最終實現“保”工作目標。“劃”是指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立”是指設立保護區邊界標志;“治”是指清理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