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2 09:43:11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張海英
根據日前審議通過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及實施細則,廣州將構建來穗人員按照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積分,按積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務的機制。在服務管理方面,實行“1+N”制度框架,將現行的積分制入戶、入學、申請公租房等公共服務統籌起來,使用同一積分指標體系和操作流程(2月28日南方都市報)。
如何服務管理外來人員,是每個城市面臨的一大命題。廣州,無論是構建來穗人員按積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務的機制,還是實行“1+N”制度框架,相比過去的服務管理模式,無疑是一種創新。這種創新對于外來人口來說是一種福音,同時會給城市帶來多種好處。
之前,無論是廣州還是其他實行積分入戶的城市,外來人口要想享受更多公共服務,只有積分達到了城市積分落戶標準才有望實現。這主要是城市目前所提供的公共服務資源整體有限,確實難以滿足所有城市人口的需要,所以有戶口者才有機會享受更多公共服務。
而來穗人員按積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務的機制,意味著外來人口在積分還沒有達到落戶標準的情況下,所享受的公共服務比以前增加了,而且積分越多,所享受的公共服務也越多。這等于是為來穗人員增加了公共福利,此舉將激勵來穗人員為增加積分而努力。
于城市而言,這種積分制能夠提升城市溫度,讓城市得到外來人口的更多認同,還能吸引人才。同時,可激勵外來人口為城市作出更多貢獻,因為來穗人員個人積分越多,通常對城市的貢獻也越大。同時,此舉意味著城市會增加公共服務,即城市公共服務資源將增多。
再說“1+N”制度框架,在方便外來人口享受各種公共服務的同時,也方便了政府針對外來人口提供和管理公共服務,能提高服務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所以,廣州“按積分梯次享公共服務”與“1+N”制度框架,也值得其他實行積分制的城市借鑒。
另外,上述管理規定在明確加分指標(由技術能力、創新創業、特定職業與服務、社會服務和公益、納稅情況、表彰獎勵6項組成)的同時,還明確了減分指標,包括信用不良記錄、偷漏稅行為、受到治安處罰、受過刑事處罰等,這有助于外來人口誠信守法。
不過,落實好上述管理規定還要看后續操作,既需要財政提供保障,因為增加的公共服務主要靠財政來買單,也需要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因為來穗人員在入戶、入學、申請公租房等方面,會涉及不同公共服務部門。那么,未來還需要建立相關的部門協作機制。
還有個細節值得注意:對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增加5分。這意味著,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外來人口與沒有住房的外來人口,享受的加分待遇是不一樣的,這是否與廣州率先提出并踐行的“租購同權”精神一致,值得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