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資質檢查報告》的函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11年3月23日至25日對你單位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資質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將檢查報告印發你院。
你院應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檢查報告中的要求,盡快完成各項整改項目。我局將跟蹤監督檢查有關落實情況。
附件:中國輻射研究院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資質檢查報告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題詞:環保 核安全 運輸容器 檢查報告 函
抄送:機械科學研究總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附件: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資質檢查報告
檢查單位名稱:國家核安全局
受檢單位名稱: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檢查日期:2011年3月23-25日
一、 監督檢查依據
(一)《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二)《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二、 檢查內容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資質檢查,包括質量保證體系、設計能力和制造活動控制等方面。
三、 檢查活動
2011年3月23日至25日,我局組織檢查組對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進行了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資質檢查。檢查組成員來自我局、機械科學研究總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和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名單附后)。檢查過程中,檢查組抽查了運輸容器設計的相關文件和記錄,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有關人員進行了對話,并對運輸容器部分試驗進行了見證。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有關領導和人員參加了檢查活動,就有關情況進行了詳細匯報,并給予了積極的配合,檢查達到了預期的目的。
四、 檢查結果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保健物理與核安全研究所長期從事放射性物品運輸的研究工作,建立了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力學實驗設施,先后開展了四次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的設計試驗驗證工作,下屬設備制造廠有5名機械設計人員,具備輻射屏蔽分析能力,但是不具備力學和熱工分析計算能力(目前分包給太原理工大學)。目前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在申請兩個B型運輸容器的設計批準書。
從檢查情況看,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制定了質量保證大綱和大綱程序,成立了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項目組,參照國外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開發設計北京雙原同位素技術有限公司和西安一體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設計B型放射源運輸容器,委托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實驗工廠制造了試驗用原型運輸容器,并通過了事故工況下的試驗驗證。檢查中發現,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在質量保證、設計文件、設計過程和制造活動控制等方面存在問題和不足,主要有:
(一)質量保證
1、設計過程中未嚴格執行質保大綱和相關程序的規定:未對質量保證大綱和大綱程序進行內部分發;結構和力學計算由分包方太原理工大學承擔,未對分包方進行供方評價;質量管理負責人沒有參與項目的具體工作。
2、人員資格管理和培訓不完善:質量保證大綱和程序中對各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要求不具體;相應的設計人員缺少同類產品的設計經驗;未對相關人員進行質量保證大綱和大綱程序、設計相關的放射性物品運輸標準等的培訓。
3、文件控制不規范:圖紙只分發給外部,未對內部各專業負責人進行分發;質量保證大綱雖履行了編審批手續,但部分技術文件沒有履行簽字手續。
4、記錄和檔案管理不規范:已完成的設計文件暫存在項目組,均未存檔且記錄不完整;設計變更未形成記錄,圖紙中也未做相應更改;內部監查未形成審查記錄。
(二)設計活動
1、技術規格書內容不完整:缺少適用的規范和標準;缺少主要部件材料的技術標準及驗收要求;制造過程中檢驗要求不明確;缺少相關的出廠驗收試驗項目及準則等方面規定。
2、設計輸入/輸出不規范:實施中只有業主的容器技術及使用要求,缺少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輸入相關文件;設計輸出形成的圖紙、設計計算書、試驗方案、安全分析報告等技術文件,相應內容存在不一致。
3、技術標準使用不規范:設計報告書中結構設計依據文件為化工部的相關標準,但實際內殼厚度的計算以及安全分析報告采用了美國機械工程學會(ASME)標準,二者不一致。
4、設計圖紙不規范、不完整:總裝圖中缺少屏蔽檢測的相關技術要求;圖紙缺少相應的版次規定;技術要求中焊縫缺少相應的檢驗方式;內殼圖紙焊接位置缺少坡口尺寸等。
5、設計過程控制管理不規范:未如實記錄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的設計和安全性能評價過程;缺少內部接口控制;設計評審以及部分設計變更未形成相應記錄。
6、未制定專門的采購技術條件:針對運輸容器的原材料采購,只是在技術規格書中對部分材料進行原則規定,其主要材料的采購技術要求尚不明確。
7、力學、熱工計算的分包控制管理不到位:對給分包方的力學和熱工分析要求尚未形成正式文件;缺少對分包方提供成果的正式檢查文件。
(三)制造活動控制
1、缺少制造過程控制:未對制造過程選點見證;未對制造工藝文件和質量計劃進行審查。
2、缺少檢驗和試驗質量控制:項目實施過程中未按照質保大綱的要求對試驗容器的設計和試驗驗證進行質量控制。
五、 整改要求
根據本次檢查情況,為確保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檢查組提出如下要求:
(一)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應根據《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HAF003)中的相關要求,結合檢查組提出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質量保證文件,認真對待質量保證體系運行,確保制定的大綱和程序得到執行。
(二)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應進一步整合內部和外部力量,加強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管理,規范對設計分包方的管理,規范各類設計文件,嚴格執行相關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安全標準。并根據《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許可管理辦法》中設計單位條件及設計申請要求,補充、完善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申請文件。
(三)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作為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設計單位,應履行設計單位的職責,加強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制造過程技術支持和管理。
(四)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應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對于影響設計活動及質量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整改行動,并于2011年6月31日前將整改情況報國家核安全局。
檢查人員名單
姓 名 單 位 職務/職稱
潘 蘇 國家核安全局 處 長
邵明昶 國家核安全局 副處長
馬文娟 國家核安全局 項目官員
初起寶 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主任助理
馬 力 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部 長
劉學鋒 機械院核設備安全與可靠性中心 工程師
王 慶 中國核電工程有限公司 副室主任
受檢單位人員名單
姓 名 單 位 職務/職稱
李昆明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院書記
楊華庭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副院長
侯海全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副處長
張建崗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所 長
馬安平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所書記
高衛華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副研究員
劉連英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副研究員
劉惠英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助理研究員
趙 兵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主 任
李國強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副研究員
羅曉渭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副研究員
李志強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副教授
張 雷 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