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寧高新區某小區的一位業主,認為電梯內的廣告太裸露,對孩子影響不好,就把廣告給撕了,被物業制止后雙方起了糾紛。(1月9日《南國早報》)
物業人員認為,小區電梯廣告很常見,其他一些小區也有這樣的廣告,這些都是經過審批的正規廣告。而一些業主則認為,現在一些電梯里經常出現整形、豐胸、人流、男性健康等內容的廣告,有的是以畫面的形式呈現,有的是以視頻的方式播出,畫面具有誘惑性,文字具有挑逗性、暗示性。但無論以哪種方式展示,這些內容都太露骨,既會讓乘坐電梯的成年人感到尷尬,也會給小孩子帶來不良影響,甚至會降低小區的形象與品位。
按說,“經過審批”的廣告應該是合法廣告。在小區電梯里發布“經過審批”的廣告本無可非議。但是也應該看到,雖然廣告是經過審批的,但是廣告內容有的地方可以發布,有的地方是“少兒不宜”,諸如,整形、豐胸、人流、男性健康等等露骨廣告貼在電梯里,孩子們每天進進出出,看到那些有圖有文字的畫面,又是何感想?只能是一種尷尬。
時下一些商家看準了小區地盤這塊風水寶地,趁機將不法廣告植入小區的各種陣地。之所以出現露骨廣告進小區的尷尬,不是廣告太無德,而是小區物業管理鉆錢眼。眾所周知,小區是商家廣告黃金地帶的理想陣地,在小區做廣告有“花錢少,見效快,效果好”等等資源優勢。所以商家的很有經濟頭腦和商業眼光,“廣告思維”腦洞打開,大都愿意在小區投放廣告。
現在,不少小區物業都喜歡在小區通道邊或電梯里做廣告創收。如果都通過合法手段擺放合法的廣告內容,倒也無可非議。但一些違法廣告堂而皇之進了小區。小區物業在在收取一定廣告費后,出賣小區各種陣地,商家便把各種廣告植入小區空間,不管什么廣告都可以做,一些露骨廣告甚至不法廣告也就趁虛而入。然而,由于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手軟,小區物業管理根本不對廣告內容把關,有些廣告是屬于游走在法律邊緣的內容。諸如代取公積金,收駕照分,到美國生孩子等等。這種廣告明顯不合法。小區物業管理豈能把違規廣告當作“搖錢樹”?
小區不是違法廣告的法外之地。一切廣告當守住法律底線,依法發布,絕不能違反社會文明公德。露骨廣告進小區,廣告放錯了地方,用挑戰底線的方式來吸引眼球,是違法廣告,小區物業管理負有第一責任,應該堅決摒棄“向錢看”,絕不能讓露骨廣告等違法廣告進小區,污染孩子和公眾視角。物業管理應該為小區廣告內容把關,審批過的,不一定就是適合的。同時,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小區的公共資源屬于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小區廣告的發布應征得小區業委會的同意,才可以在小區的公共部位加以發布。如廣告內容違法,小區業主可以向相關城管部門、工商部門舉報。同時,小區業主也可要求業委會對小區的這種違規發布的廣告加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