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有的地方和部門為體現對某項工作的重視,在干部考核體系中廣泛引用一票否決。從實踐來看,作為一種剛性措施,一票否決對于突出特定時期的中心工作、糾正某些頑疾,發揮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但是,近年來,在某些地方、某些領域,一票否決出現了過多濫用的情況,易誘發極端執法,變異為“一言堂”。(據1月6日《瞭望》新聞周刊)
據了解,始于1982年的一票否決制,最初經中央提出并落實在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兩個方面,其功效有目共睹。作為一種工作方法,借用相關解釋,就是指政府部門干部考核里,一般會突出特定時期的中心工作,在規定的多項任務中,有任意一項或者特定某項沒有完成,則評估為整體不合格。
“一票否決”作為推動工作的一把“利器”,自有其積極作用。比如,通過與政治榮譽、政績考核、職級提升和經濟利益掛鉤,以及制度剛性提高政令的分量和威力,督促下級變壓力為動力,從而既有效地保證政令暢通,又可以倒逼地方和部門工作上臺階。而對于“一票否決”這一“尚方寶劍”,地方和部門主要領導,更是須臾不敢懈怠。
但同時,“一票否決”所帶來的負面效應也是存在的。比如,有些地方的一票否決事項缺乏科學論證,就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一票否決過多,也會影響基層各項工作統籌協調開展;過多過濫的一票否決,更或滋生基層應付式干工作。同時,“一票否決”過濫,也會助長人治思維,擾亂依法行政,專家更建言,“要警惕一票否決在個別地區變異為領導的‘一言堂’。”
“一票否決”作為一種工作方法,也應科學和規范運用,更不能將其視為“筐”,什么都往里面裝。否則,看似省事省力,卻往往會事與愿違。也可以說,將“一票否決”當成“萬能筐”更是一種懶政。尤其是對基層而言,“一票否決”事無巨細的施壓,也容易形成全員突擊式的干工作,不僅重要工作顯現不出來,而且容易導致基層陷入無序狀態。
去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就提出,未經省級黨委和政府批準,不得對鄉鎮設置一票否決事項。這無疑是一種制度性糾偏。而近日山東省出臺的《關于關心關愛基層干部減輕基層工作負擔的十條意見》也提出,嚴格控制“一票否決”事項,為基層“減壓”,同樣具有積極意義。
“一票否決”不是“萬能筐”,更不能過多地依賴此推動工作的開展。設置“一票否決”關鍵是堅持科學與民主。而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指標,通過管理的科學化,不斷提高干部的工作成效,也才是去“一票否決”多與濫的治本之策。因此,對“一票否決”須兩面看,對不科學的就應除之,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