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
王東峰請求辭去天津市市長職務的決定
(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接受王東峰因工作調動提出的辭去天津市市長職務的請求,報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備案。
王東峰簡歷:
王東峰,男,漢族,1958年2月生,陜西西安人,198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7月參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學應用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
1981.07—1982.09 陜西省西安市旅游供應公司干部
1982.09—1984.07 陜西省財貿管理干部學院貿易經濟系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1984.07—1987.07 陜西省西安市政府財貿辦綜合業務處、市委財貿部政策檢查處干部、副主任科員
1987.07—1989.08 陜西省西安市委辦公廳秘書處秘書(副處級)
1989.08—1991.07 陜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研室主任、政策法規處處長
1991.07—1996.05 陜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96.05—1998.02 陜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1994.09—1996.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學習)
1998.02—2001.01 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00.03—2001.01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01.01—2003.01 陜西省渭南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1999.09—2001.07在西安交通大學應用經濟學專業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0.03—2003.01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哲學專業學習)
2003.01—2004.07 陜西省銅川市委書記
2004.07—2013.04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03.03—2005.01在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2007.05—2007.07在國防大學第30期國防戰略研究班學習;2010.05—2010.07在中央黨校第47期省部級干部進修班學習)
2013.04—2016.09 天津市委副書記
2016.09—2016.11 天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6.11—2017.10 天津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7.10— 河北省委書記
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十九屆中央委員。十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簡歷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