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北省著力構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機制,把推動干部“能下”作為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的重要舉措,打破庸官懶官“鐵交椅”。截至目前,已有776名領導干部因不作為、亂作為等“不適宜擔任現職”情形受到組織調整,實現了干部“能下”。
河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范永錄近日在河北省委外宣局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圍繞完善選人用人機制、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河北出臺干部制度改革相關文件30項,強化了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支撐。
去年,河北省制定了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意見和暫行辦法,重點解決干部“能下”問題。按照相關規定,領導干部除了因健康原因調整崗位、任期屆滿離任、到齡免職(退休)、主動辭職、問責處理、違紀違法免職等被組織調整“下來”之外,重點針對庸官懶官等“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強化了政策約束。
按照規定,干部德、能、勤、績、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相符,組織和群眾認可度不高,即屬于“不適宜擔任現職”。河北圍繞干部遵紀守規、履職盡責、群眾認可、作風品行等方面表現以及“裸官”、干部檔案造假等事宜,細化了21種具體情形,其中包括“四個意識”不強,獨斷專行,陽奉陰違,懶政怠政,欺上瞞下,群眾意見大,鋪張浪費,品行不端,或干部檔案造假、屬于“裸官”等。
存在相關情形且不改正的干部,即通過組織調整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或免職實現干部“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