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家電網安徽分公司為職工建的小區位于合肥市翠薇路698號院,共有888套房子,其中相當一部分是雙拼別墅。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稱,該小區“最普通的房子也是四室兩廳”,內部銷售價格1000多元/平米。(5月4日《新京報》)
在“自駕公務車”遭到輿論詬病的背景下,安徽電力“集資建房”又被媒體曝出,怎么看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那么,安徽電力公司“集資建房”的問題到底出在哪里?
首先,1000多元/平米的“內部銷售價格”是不是符合規定?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現在看來,在政府、單位、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中,本應作為“牽頭人物”的政府應該沒有參與其中,那么,在剩下的單位和單位職工個人二者中,單位是不是作了資金補貼?其補貼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
其次,“集資建房”的前提是,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住房建設規劃的前提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現在的問題是,位于合肥市翠薇路698號院的土地,有沒有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是不是屬于安徽電力的自用土地?
再次,參加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對象,應當限定在本單位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然而,按照電力公司的職工收入,顯然絕大多數都不符合政府規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范圍。
“就此事,記者多次聯系國家電網相關人士,但無論是座機還是手機,都沒有人接聽”,但888套房子,其中相當一部分是雙拼別墅已經矗立在合肥市翠薇路698號院。難以想象,這888套房子從打下第一根基樁到全部竣工,期間繞開了多少現在無法回答的問題,越過了多少政策門檻。
一個國家電網屬下的企業,能輕易地“調低”房價,這可能算是安徽電力公司“集資建房”衍生出的另一問題——關于如何約束權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