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中加合作低碳生態城區試點和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工程示范的通知
建科合函[2017]8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資委管理的有關企業,部直屬有關單位,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
根據我部與加拿大自然資源部簽署的《關于生態城市建設技術的合作諒解備忘錄》,為推動我國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探索和推廣適合中國的現代木結構建筑技術,經研究,擬組織開展中加合作低碳生態城區試點和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工程示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加合作低碳生態城區試點
(一)試點內容
1.現代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如經濟適用的多層、多戶式住宅,公共建筑(體育、教育、衛生、辦公、養老、社區活動中心等建筑),木結構與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相結合的混合結構建筑(包括木質填充墻體系或木桁架屋頂系統等);
2.高標準建筑節能系統和材料。如高效節能門窗、新型節能墻體與屋面系統、高效的供熱制冷系統、機械通風與熱回收系統、節能熱泵系統、節能照明與設備、低碳環保材料等;
3.高效可再生能源系統和區域能源綜合解決方案。如中央太陽能供熱制冷系統、季節性能源儲存系統、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系統、余熱聯供區域能源系統等;
4.水資源利用和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如海綿城市、水的有效使用及循環利用,廢水處理,水凈化系統;固體廢棄物處理、回收、壓縮和處置等;
5.城市綠色生態規劃、建設、管理技術。如生態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城市基礎設施與維護、城市雙修、綠色交通等。
(二)申報要求
1.試點范圍可為城市新建區域或老城更新改造區域,占地面積3平方公里左右,已納入獲批的城市規劃,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低碳生態試點城(鎮)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建規[2011]78號)有關要求。
2.試點城區對發展低碳生態城區有清晰的目標定位;在推廣應用木結構建筑技術、建筑節能技術和材料、綠色建筑技術、可再生可替代能源、水資源管理、固體廢棄物處理與處置、分布式能源、社區能源綜合解決方案等方面有良好基礎。
3.有健全的工作機制。包括:成立權責相符的領導與組織協調機構,并給予資金與制度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制定了低碳生態試點城區規劃綱要和建設實施方案等。
二、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工程示范
(一)示范工程類型
1.六層或六層以上純木結構民用建筑。包括輕型木結構、木框架結構、正交膠合木剪力墻結構等。
2.六層或六層以上木混合結構民用建筑。包括首層或首層和二層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上部為純木結構的木混合結構建筑,或混凝土核心筒木混合結構建筑。
(二)示范工程要求
1.示范工程在現代木結構建筑關鍵技術上有突破或創新,對完善提升我國木結構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有促進和借鑒意義,適合中國木結構建筑發展需要,具有推廣價值。
2.示范工程應滿足國家有關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政策和標準要求。優先支持高于當地現行建筑節能標準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或凈零能耗建筑、碳中和建筑等。
3.示范工程立項、土地、規劃等手續齊全,資金基本落實。
三、項目管理及支持
(一)中加合作低碳生態城區試點和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將列入我部科技示范工程項目進行管理。項目涉及關鍵技術開發和應用將優先列入部科研開發項目同期立項和實施。
(二)中加雙方將通過政策引導、規劃與設計咨詢、技術支持、管理和技術人員培訓,以及推薦有關企業提供優惠的產品與服務等方式,對中加合作低碳生態城區試點給予支持。
(三)中加雙方將通過協助設計、關鍵技術咨詢和開發、提供木結構材料,以及施工質量保障服務等對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提供技術支持。示范工程承擔單位應配合進行試驗、測試、總結、報告等技術研究工作。
四、申報辦法
(一)申報中加合作低碳生態城區試點,由試點區域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編寫申報書(見附件1);申報中加合作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由工程開發建設單位填寫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示范項目申報表(見附件2),經地方省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我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如有項目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方案或建筑設計圖紙等,請一并提供。
(二)請將蓋章后的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版于2017年10月31日前寄送我司。
聯系人:國際科技合作處 侯文峻 仝貴嬋
電 話:010-58934535
傳 真:010-5893453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100835)
附件:1.中加合作低碳生態城區試點申報書編寫提綱 (25.50 KB)
2.中加合作多高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表 (38.50 KB)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