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作出批復。批復強調,北京要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嚴格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常住人口規??刂圃?300萬人以內,2020年以后長期穩定在這一水平,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減少到2860平方公里左右,2035年減少到2760平方公里左右;加強老城和“三山五園”整體保護,老城不能再拆;著力治理“大城市病”;高水平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
規劃,是給生活在城市的人提供更加宜居的環境。此次公布的“總體規劃”,從人口、資源、環境等現實出發,以高起點高標準,對未來的北京城市發展做出了戰略安排,意在把北京打造成為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
然而,好規劃更要有剛性的執行力。在中國城市發展進程中,經常存在建設與規劃兩張皮的“怪圈”。正所謂“規劃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說的就是一些城市規劃剛性不足,隨意變更,長官意志可以凌駕于規劃之上。
此次“總體規劃”提出要做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特色風貌塑造,老城不能再拆“應保盡保”。這都是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在過去,不少城市的舊城區域被大拆大建,并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不少城市的老城區在“保護”中遭到“建設性破壞”,導致一些寶貴的歷史遺存變得支離破碎。
另外,很多城市要求嚴格中心城區建筑高度管控,但過去很多地方經常出現給建筑人為增高的現象。有時候,明明按照限制的樓盤高度將土地拍出去,但之后規劃被迅速更改,樓盤莫名其妙“長高”。
可以說,一部分“大城市病”,一定程度上正是因為城市規劃未得到嚴肅執行所致。
2014年2月和今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北京時都曾經指出,城市規劃在城市發展中起著重要引領作用。他還指出,規劃科學是最大的效益,規劃失誤是最大的浪費,規劃折騰是最大的忌諱。
城市規劃屬于法律,具有強制性效力,一旦成文付諸實行,任何人都無權更改,違者要承擔法律責任。
令人欣慰的是,北京城市新規劃把保障規劃剛性放在了重要位置。新規劃要求,《總體規劃》是北京市城市發展、建設、管理的基本依據,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健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法規,建立城市體檢評估機制,完善規劃公開制度,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考核問責。要調動各方面參與和監督規劃實施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希望,接下來在新規劃的執行環節,強化監督和問責,防止規劃被利益集團扭曲。決不能容忍任何人以任何冠冕堂皇的借口違反規劃,也不能容忍出現違反規劃而不受任何處罰的情況發生。對于隨意更改規劃的情況,也需要一查到底。
與此同時,公眾也是“剛性”強有力的維護者,一方面要通過規劃信息的及時公開,打破信息不對稱,為公眾監督創造便利。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聽證會等形式,將公眾監督制度化,納入到決策過程中。
“總體規劃”的時間跨度近20年,所以,要想“一張藍圖施工到底”,確保規劃剛性,可謂至關重要。只有真正做到這一點,才能跳出建設與規劃兩張皮的“怪圈”,讓“總體規劃”真正落地,把北京早日建成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