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林業廳(局):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林業局關于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進林業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農經〔2016〕2455號)有關要求,經研究,確定河北省洋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萬畝造林園區項目等12個項目作為國家層面聯系的社會資本參與林業生態建設第一批試點項目。
現將試點項目名單(詳見附件)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進項目實施。請有關省區抓緊開展工作,指導試點項目單位按照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實施方案,盡快將項目錄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傳統基礎設施PPP項目庫,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組織項目落地。省級發展改革委和林業部門要加大對試點項目的指導和支持力度,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并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將試點項目進展情況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
二、認真開展試點工作。請有關省區積極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投資經營主體選擇方式、政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林業生態建設的支持政策、政府對社會資本參與林業生態建設的服務和監管方式、社會資本退出機制等方面進行試點,力爭通過2年左右的時間,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將加強試點項目的跟蹤和指導,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三、持續擴大試點范圍。今后,國家層面將繼續開展試點工作。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一步做好林業生態建設項目向社會資本開放工作,在選擇項目開展省級層面試點的同時,認真做好國家層面聯系試點項目的申報和跟蹤總結等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