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九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通知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以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穩定租金和租期,積極盤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賃,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給等方面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媒體報道,有關部門已經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杭州、佛山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的試點。
不論在哪個國家,居民實現居者有其屋無非依賴三個途徑:自由交易、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或租賃市場。資料顯示,在一些發達國家的大都市,租房人群的比例一般在40%以上。相比之下,中國的住房租賃市場發育顯然是滯后了,據統計,2016年中國房屋交易市場15萬億元,而租賃市場規模為1.1萬億元,房屋租賃占比僅為7%。不僅是規模不夠,而且租賃供給中低端較多,很難滿足部分人群對高品質租房的需求。
要平抑高房價,構建多層次的住房體系,滿足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并促進地產業乃至中國經濟健康發展,就必須培育好住房租賃市場,這已經是一個共識,并進入了相關政策文件。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中即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
國人素來重視購房輕視租房,租賃市場供給不足、品質不高,在這樣一種環境中培育壯大住房租賃市場,難度可想而知。但循著這些難點思考,中國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的路徑其實已經呼之欲出:一是保障權益,二是增加供給。
最近廣州的“租購同權”政策引出了租房能否讀名校等議論,輿論的解讀是不是符合實際姑且不論,重要的是從公眾的關注中可以窺出當下住房租賃市場不發達的一大癥結。長期以來,人們之所以重視購房輕視租房,一個根本原因是和購房相比,租房者能夠享受的權益相差太多。不僅僅是面對房東時的弱勢帶來了強烈的不穩定感,而且在包括“讀名校”等公共品服務上,租房者也往往只能望洋興嘆。
有關部門顯然注意到了這一問題,《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已經在公開征求意見,條例從多個細節上明確了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就長遠來看,立法規范、穩定了租賃雙方的關系之后,從社會保障機制上著手確保“租購同權”是必然的趨勢,而要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更多的努力。
保障了承租人的權益,增加供給是新的要務,現在相關部門的要求就是這一邏輯下的產物。通知中說“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相信國有企業在這一方面可以發揮較大作用,但就企業的特點而論,吸引一個企業進入某一個新型市場最重要的還是商機。讓企業看到培育住房租賃市場過程中蘊藏的巨大機遇,同時政府面向所有市場主體推出一些適度的激勵和引導措施,任何有眼光的企業都會趨之若鶩。事實是一些地方和企業已經開始了行動,2016年11月,北京掛牌出讓3宗地塊,成功競得土地的企業承諾100%自持物業70年,這意味著房子建成后消費者將以租戶的身份入住。今年5月,萬科將其旗下長租公寓統一使用“泊寓”品牌,有意作為獨立子品牌運營,無疑也是看到了其中的商機。
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政府的作用無可替代,通知中所說的“建設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自不妨大膽探索,與過去承租者必須與一個個稟性不同的房東和中介人員打交道相比,搭建一個統一、規范的交易平臺的優越性不言而喻,但政府未必需要一定親為,因為政府要搭建平臺也完全可以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進行。
“租售并舉”、“租購同權”,租賃市場的培育和壯大應當不是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