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陣地建設
陣地建設要正視鎮(街)差異。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不僅需要資金投入,更要重視投入機制。長沙縣大規模建設公共文化設施始于2009年,一方面得益于長沙縣委、縣政府對文化建設的重視,另一方面則得益于經濟發展后有能力、財力去滿足群眾的文化需求。但在這一過程中,長沙縣也曾走過彎路。2009年建設的第一批5個鄉鎮(街)文化站,按國家建設標準都已全部達標,但建成后很短時間內就有群眾抱怨。一是選址不當。由于家庭轎車數量的增加,文化站的停車難問題暴露出來。此外,這些文化站要么距離群眾聚居區太遠,不便前往,要么距離聚居區太近,影響日常生活。二是場地面積問題。國家規定鎮級文化站的建設標準為300平方米,但長沙縣不同鎮、街道的人口數量差異較大,對人口少的鎮(街道)而言,300平方米足以解決需求,但對于人口較多的鎮(街),在保證文化站固有功能的前提下,這個標配面積就顯得十分狹小,這些尷尬的事實讓長沙縣在接下來的文化陣地建設中放寬了思路。從2012年開始,長沙縣決定以“以獎代投”的形式,由鎮(街)規劃、建設文化站,政府在文化站建成后給予補貼,南部鎮(街)“以獎代投”80萬元,北部鎮(街)“以獎代投”100萬元。長沙縣此后建成的文化站大都在1000平方米左右,主要功能和使用效率都大大提升。如金井鎮文化站內還建了電影院,座位不多卻使文化站的功能得到了極大發揮,也吸引人們愿意到文化站去看電影、上網、跳舞、打太極等。
基層文化場室需要堅持功能融合、綜合使用。在鎮(街)、村(社區)兩級文化陣地建設中,長沙縣對照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標準,結合群眾的實際需求提出了“五室四場”“四室四場”的建設標準,按照“功能完備、就便實用、適度超前”的選址與建設原則,打破了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組織、宣傳等部門的條條框框,從而有效地整合了各種資源。“十二五”以來,長沙縣財政共投入5.5億元,建成了21個鎮(街)綜合文化服務中心、264個村(社區)文體活動中心、農家書屋,從無到有實現了全覆蓋。縣文化中心也將于2015年年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體育中心于2015年正式開建。“陣地網絡化、建設標準化、保障制度化、考核規范化”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已在長沙縣域內基本成形。百姓“讀有書屋,唱有設備,演有舞臺,跳有廣場,辦有經費”的愿望已基本實現。
民間的參與熱情需要政府的積極支持,特別突出“自建自管”。雖然長沙縣已建成近300個文化活動中心,但在村一級還沒有達到村村都有文化廣場的程度,然而這并不妨礙農民對文化活動的參與熱情。由于沒有公共文化活動場地,羅家壩的農民們經常在院落較大的村民家中跳廣場舞,正是這樣的熱情,讓長沙縣春華鎮官塘村羅家壩組村民于建佳在當初并沒有政府支持的情況下,決定自己修建文化廣場。他的這一想法得到了身邊八九位村民的一致認可,并將自家的自留地、菜地捐了出來。在征得了村委會的同意后,于建佳開始帶領村民建設文化廣場。歷經11個月,“官塘村文化活動中心”終于建成。2014年11月27日,200多名村民當上了“演員”,在新建成的文化廣場舉辦了第一屆官塘村文化藝術節。如今,這里已經成為村里最熱鬧的地方,每天都有幾十人來跳舞,甚至鄰村村民也參與其中。
長沙縣廣場舞
2.完善機制與注重實效相促進的管理創新
建管聯動創新工作機制。陣地建好后,要發揮它的功能,則需建立好“如何管、如何用”的機制。出于這一目的,在長沙縣委、縣政府的主導下,縣文廣局與財政局聯合制定了《村(社區)文體活動室管理辦法》《文化部門專業技術人員下鄉進村分片包干免費上門服務輔導辦法》《長沙縣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績效考核方案》《長沙縣“農家書屋”評星定級與摘牌淘汰辦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為了讓文化站點積極開展活動,除中央及省、市提供的活動經費外,長沙縣財政每年都為各鄉鎮(街道)文化站提供10萬元的活動資金。這筆錢并非按平均原則進行分配,而是通過縣文廣局、宣傳部、財政局及績效辦聯合考核的方式,并廣泛聽取群眾的評價、了解文化站便民服務活動組織后下發。如此一來,每個文化站獲得的資金數額不同,這一機制極大地調動了文化站的積極性。解決好“如何管”問題,還要解決“如何用”。長沙縣文廣局每年年初都會統計各鎮(街道)文化站的培訓需求,并統計安排在縣文化館、鄉鎮文化站等場所展開對基層文藝骨干的培訓工作。對需求多的項目,集中辦班培訓;對無法提供培訓的項目,則會提供培訓信息,讓有需求的人去學習;對于鎮(街)需求強烈的項目,則派員入駐鎮(街)開展大規模培訓。
文化政策的基層落實不能形而上學,要因地制宜貼近百姓需求。在進行公共文化服務管理過程中,若百姓的文化需求與上級制定的標準有矛盾出現時,是應嚴格以上級制定的標準為依據,還是以百姓的需求為準則? 長沙縣在推進農家書屋工程時就曾面臨這一難題。農家書屋工程是為解決農民“買書難、借書難、看書難”問題而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一項政策,2007年3月發布的《關于印發〈農家書屋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中要求,“農家書屋需新建于村部中”。但在推進過程中,長沙縣文廣局發現建在村部中的書屋并沒起什么作用,因礙于村部是處理村務、帶有一定行政功能的場所,安靜地讀書與其環境時有沖突,且其上下班時間也阻礙那些想利用休息時間讀書的人進入,久而久之,農民并不愿意到村部去借書、讀書。在征得了縣委、縣政府的同意后,文廣局將一部分書屋建在了愿意承擔農家書屋管理工作的“五老”家庭和有條件的村民家里,并全天候開放。這一方法使書屋離農民更近,看書借書也更方便了。這一做法也得到了全國“農家書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肯定與推介。“送戲下鄉”“送電影下鄉”工作也是如此。上文提到的尷尬現象是不是老百姓不想看戲、看電影? 經過調查實則不然,原來送戲、送電影都沒有考慮群眾需求,要么是老戲舊電影,要么是內容“假大空”,老百姓當然不買賬。而這兩項都是應當保障群眾的最基本的文化權益。為解決這一問題,縣文化部門組織創編了一批貼近群眾、反映老百姓身邊人與事的作品,用群眾喜愛的形式演出,反響良好。將原來隨意的電影放映改為在全縣選擇群眾方便的地方定時定點放映,而且更新放映設備,更新影片,讓百姓能盡快免費看大片、新片,并在每月提前張榜告知。目前這些定點場所觀影已成為百姓習慣,同時用片花形式宣傳農業科技、交通安全、禁賭禁毒,使群眾寓教于樂。
長沙縣黃興鎮黃興新村李中笑圖書戶農家書屋
3.文藝骨干與專職隊伍相配合的人才保障
不拘一格挖掘文藝骨干,充分發揮好文化站長的帶頭作用。在培養與選拔文化人才上,長沙縣按照“崗位明確,分級負責,培訓提升,保障有力,獎懲有制”的原則,結合各個鎮(街)的機構改革,選拔了一批熱愛文化工作、具有文藝特長的干部擔任文化站站長。這一機制讓許多熱愛文化工作的人發揮了特長,其中陳恭森與凌月華便是他們中的代表。
從事群眾文化工作多年的陳恭森在2009年被任命為江背鎮綜合文化站站長。為使文化站辦出特色、更有活力,他組織了形式多樣的比賽及培訓活動,讓愛好者既有交流平臺又能提升藝術素養;他還主導成立了長沙縣首個鄉鎮文聯,又組織收藏愛好者將最能反映江背歷史人文特色的民間藏品收入文化站,讓年輕人了解江背歷史。陳恭森還大膽嘗試市場化運作模式,將金音演藝公司引入文化站,在文化站700多平方米的多功能廳里,每個周末,金音演藝公司都免費為全鎮居民獻上精心打造的文藝大餐。在2013年第十屆中國藝術節“群星獎”頒獎儀式上,陳恭森捧回了文化部的“全國群文之星”獎杯。凌月華則是憑著對文藝的熱愛由一名文藝愛好者一步步成長為文化站長。凌月華最初從事的是社區計生工作,出于對文藝的熱愛,她不斷自編、自導三句半、快板、小品等節目進行計生宣傳,沒想到這一形式深受大家歡迎,且比說服教育的成效好。在看到她的才能后,星沙街道“因才施政”,將她調任到文化站任站長,使她的才華得以有更大的施展空間。她的作品全部來源于生活,十分“接地氣”,且經常在省、市舉辦的文化活動中獲獎。而凌月華雖已退休,但仍主動擔任文化工作志愿者,活躍在文化活動第一線。
配備“文化專干”強化制度保障。長沙縣目前在每個鎮(街)文化站點都配備了2~4名文化專干,每個村(社區)配備了一名文化專干,其目的是使鎮(街)文化站、村(社區)文化工作有人抓。村(社區)文化專干的工作成果也被納入考核,并每年給予財政補貼,對其考核的標準就是所在村(社區)文化活動開展得好不好。此外,長沙縣還制定了人才引進政策,吸引優秀文化人才:近兩年,長沙縣已統一招錄了事業編制文化專干23人,一批學有專長的文化人才在長沙縣落地生根。
4.集中展現與“一鎮(街)一品”互補的活動開展方式
搭建平臺鼓勵自發活動品牌。“文藝靠會演,體育靠比賽”。長沙縣文廣局局長馮武斌認為,文化建設想要持續發展,若止于群眾的自娛自樂而不給他們展示的平臺,這股熱情很快就會消退。因此,長沙縣文廣局歷年來一直堅持讓文化活動常演不衰。目前,長沙縣已形成了“天天有活動,月月有賽事,鄉鄉有特色,個個都精彩”的文化活動機制,其中“五彩星沙”廣場文化、鎮街文化集市、村(社區)文化藝術節等公共文化活動已成為知名的文化品牌。每年開展的“五彩星沙”廣場文化活動不少于40場、鄉鎮“文化集市”不少于100場、鄉村“文化藝術節”不少于90場,這其中既有文化部門主導的,也有群眾自發組織的。
“一鎮(街)一品”彰顯多元內涵。長沙縣尤其注重突出文化的鎮(街)特色。每個鎮(街)、村(社區)的文化活動形式都有所不同:金井鎮率先在湖南省建成了鄉村數字電影院;江背鎮的多功能演藝廳讓百姓每周都能欣賞到一臺高水平的文藝演出;福臨鎮推出群文品牌“福臨之夜”,讓百姓帶著自己創作的節目在全鎮巡演,并通過“福臨發布”微博直播;安沙鎮的“歡樂大家唱”每周由各村(社區)自編、自導、自演節目,演繹身邊人身邊事,群眾的熱情高漲,兩年多來演出現場場場爆滿;雙江鎮則將滾燈車、鑼鼓亭子等非遺項目引入文化站,豐富了地方文化的內涵。
5.移風易俗與規范引導相呼應的民俗傳承原則
婚喪嫁娶既是重要的生命禮儀,也是有效的文化工作切入點。長沙縣居民歷來重視婚喪嫁娶,且在婚禮與喪禮中均有請戲班或藝術團隊的傳統。果園鎮潯龍河藝術團團長史潤東帶領的團隊也經常參與婚禮演出,據他介紹,近幾年,婚禮及喪禮中出現的一些節目語言、表演形式粗俗,甚至不堪入目。婚喪禮俗是人們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長沙縣委書記楊懿文認為,“普通農民,在當下的農村參加婚喪活動就是最基本的社會生活。婚喪禮俗就是最基本的精神文明建設。”如果婚喪禮俗文化已經遭遇“玷污”,那么政府就有義務或責任采取措施在婚喪文化中留精華、去糟粕,從而使其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這項工作被長沙縣作為重要的文化建設內容來實施。2013年6月,長沙縣召開了鄉風文明座談會,邀請了部分宗教界人士及民間婚喪喜慶活動的從業人員,在充分征求這些專業人士的建議后,長沙縣委、縣政府委托縣政協文教衛體委牽頭,組織部分政協委員與文廣局、民宗局等部門一道,通過六個月的調研,對長沙縣域內的婚喪禮儀程序、文書、唱本等進行了收集、考證,并整理編輯成了《長沙民間婚喪禮儀》和《長沙民間喪葬資料匯編》。前者于2014年1月正式發行。有了規范的流程后,長沙縣政協對全縣從事婚喪活動的民間藝人進行了培訓,并選取了果園鎮在內的多個婚喪禮儀試點。史潤東介紹,一年多后的今天,在試點村莊中,以往婚喪儀式中的不文明現象已得到了有效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