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西山村民較為樸素的為生存、求發展而移民的邏輯相比,在我國很多地方因為生態環境和重大工程而導致的移民,則顯然承載著宏大的國家意義。我國的三峽工程移民、內蒙古草原生態移民等,都屬于20世紀規模大、周期長的移民工程。但由于外部社會環境以及個人訴求、能力的差別,總是出現了很多后續問題。例如,不少地區移民安置后,雖然生活在農村但遷入地無可分配土地而成為“失地農民”;雖然生活條件改善但缺乏生產致富的有效途徑等。
長沙縣的山區移民與我國其他地方的生態、工程移民很不同,不是國家自上而下的布置,而是縣里順應民意自主興辦的工程。其核心實質是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農民發展權問題,即如何為已經城鎮化、半城鎮化的農民提供更好的發展平臺和發展機會。畢竟從整個長沙縣的縣域發展狀況看,其已經處于較高的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階段,今后人口向星沙主城以及城鎮集聚的趨勢將越來越明顯,絕大多數勞動力的非農就業也已經基本實現,因此,居住地的偏遠和交通不便就成了制約部分農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務以及獲得更好發展機會的最大障礙。始于2002年的長沙縣金井鎮西山村高山移民,喊出來的口號就是“移民搬遷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