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北方地區迎來又一輪大風降溫天氣,北京氣溫也在10月31日達到下半年來最低。據報道,本市第二次氣象會商將在本周召開,以確定是否提前供暖。同時,全市1300余家供熱單位已準備就緒,隨時可以點火,部分學校、幼兒園、醫院已開始進行供暖。面對愈發寒冷的天氣,提前供暖已經成為不少群眾的迫切吁求。
從民眾訴求可以看出,現行供暖方案的確存在某種現實問題。很長一段時間,我國華北地區的供暖標準“雷打不動”,不論天氣如何變化,都要等到當年11月15日才供,次年3月15日就掐。然而,眼下的現實是,不少地區入冬后氣溫驟降,供暖卻還要苦等時日;而到了三月份,天氣往往暖意尚淡,停暖之后依然要忍受春寒料峭。
供暖供暖,歸根結底要從天氣冷暖出發,不能拘泥于“規矩”而忽視了實際。現行的供暖標準形成于上世紀70年代,主要參照蘇聯標準制定而成,按照規定,法定供暖期的判定依據是連續5日內平均氣溫是否低于5℃,也就是所謂的是否入冬。然而,氣象學上季節劃分是機械的,人們身體對嚴寒的感知卻是現實的。此外,隨著我國加快邁入老齡化社會,加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追求更高品質的生活,“入冬不挨凍”已經成為人們最基本的需求。此時,若還嚴守著兩條供暖起止線,未免顯得有些僵化。
冬季供暖是關乎人心冷暖的民生工程,說到底,供暖是否提前還應問需于民。民生政策的決策及執行,最關鍵就是要從百姓出發,想方設法滿足百姓需求,不單按規定辦事,更要實事求是。事實上,提前供暖不是沒有先例。2012年嚴冬,北京全市范圍內于11月3日開始正式供暖,較慣例提前了11天,這一人性化舉措得到市民們的廣泛好評。“看天供熱”,與其說是政策跟著天氣走,不如說讓政策跟著民生的吁求走,把溫度用在人們最需要的時候,既暖了千家萬戶,也暖了千萬人心。
群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工程無易事。在技術水平、物資保障足以達到條件的今天,我們的民生工程也該在如何更好地問需于民、統籌需求上多下功夫。除供暖外,民生問題還涉及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們期望看到越來越多的人性化民生政策出現,也期盼更多的彈性化好舉措形成機制,切實便民利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