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上旬開始,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對16個省(區、市)落實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的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據新華社報道,督查組此次重點檢查的內容包括:各地房地產市場調控責任落實情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情況,執行稅收政策和差別化信貸政策情況,住房用地供應管理情況,引導住房需求情況,以及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約談問責機制情況。
此次督查的16個省(區、市)是:北京市、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湖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
新華社稱,督查組將赴社區聽取基層群眾意見,并考察住房建設項目現場,實地查看商品房價格、銷量,保障房建設質量和運營管理情況。“對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查組將督促進行整改。”對其他地方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情況,有關部門也將通過各種方式進行督促檢查。
督察的必要性不言而喻。3月23日中國證券報援引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一份報告稱,目前許多城市對于出臺調控細則不積極,已經出臺細則的城市存在政策力度逐漸減弱趨勢。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國土資源部已派出專門的調查小組,赴多省對房地產用地情況以及價格進行摸底,敦促各地嚴防出現“高價地”。
值得注意的是,新華社昨日發布的此次督查的重點檢查內容中,并未明確提到各地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前發布的數據,截至3月31日大限之際,據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匯總,全國657個城市(包括287個設區城市、370個縣級市)中,有608個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占92.5%。
上述大限之前,住建部曾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
住建部當時在通知中特別指出,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也要以適當方式聽取社會意見,并根據聽取意見情況,酌情調整已發布的調控目標。通知還要求各省級人民政府督促所轄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不過,從媒體曝光的一些消息看,盡管公眾對各地確定的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有諸多不滿,但不少地方并未打算更改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