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公布《關於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通知》。
《通知》要求嚴肅查處增減掛鉤試點和農村土地整治工作中違法違規行為,對不符合政策規定一律叫停,進行整頓、規范和限期整改;對未經批準擅自開展增減掛鉤試點、超出試點范圍開展增減掛鉤和建設用地置換或擅自擴大掛鉤周轉指標規模,要嚴肅追究有關地方政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并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同時,要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嚴禁以整治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以及在農村土地整治中,違法調整、收回和強迫流轉農民承包地。
《通知》又強調,要以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統籌發展為導向,增加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為目標,以切實維擴農民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做到農民自愿參與及滿意,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