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進賊,被偷了8萬元的財物,調取監控畫面時才發現監控壞了,業主拒交物業費結果被物業告到法院。本月中旬北京的這起訴訟引起很多人注意,網絡論壇上業主們紛紛吐槽:在小區里丟過自行車、丟過包、丟過鑰匙……多數情況下,小區監控卻沒發揮“天眼”的作用幫業主追回損失。(6月30日《北京晚報》)
監控是小區安全的“保護神”,但很多時候,小區的監控卻成為了擺設,起不到應該的安保作用,監控成了“監空”,自然難以保障小區業主的安全。小區監控成為擺設絕非偶然,相反,較為普遍。這需要盡早解決。
現在的小區不安裝監控恐怕很少。而安裝了監控,這對于小偷來說,是最大的震懾。能夠證明此功效的事例很多。“沒安裝之前每周兩起盜竊案,安好之后幾乎沒再被偷過。” 安裝監控之后,小區的盜竊案件下降了一半多,此類的話我們聽得很多。的確,除非臨時起意,小偷都會提前踩點,有攝像頭的小區,失手的風險明顯加大,小偷也不冒這個險。可現在的問題在于小區的監控往往處于“罷工”狀態。對此,小偷是能夠通過踩點發現的。
安裝監控不是一次性投資一勞永逸。監控系統平時如果不能好好維護,一般從第三年就出現問題,四年以后就會出現大面積損壞。十年以上的老小區,監控系統完好率也只有30%左右。一個監控探頭,每年的維修保養費用大概在400元左右,維修的錢出誰?是由物業費出的,就像從自己的腰包里掏錢一樣,覺得肉痛,同時,按照現有規定,攝像頭和監控線路一旦損壞,必須更換的時候,錢是從業主繳納的大修基金里出,物業又怕麻煩。最好的辦法就是讓監控“罷工”了。
據了解,就小區安裝監控設施問題,國家目前還沒有相關的強制性文件。就小區內監控設備安裝細節,雖然《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通用技術要求》對安裝監控的位置、監控區域有詳細的規定,但并不具強制力。如何保障小區監控設施正常運轉?首先,解決強制的問題。監控系統作為小區配套設施的一部分,在新房交房之初應由物業、建設單位、開發商、業主代表共同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入住后,由物業負責日常維護工作,業主(或業主委員會)進行監督,及時督促物業對出現故障的監控設備進行維修,這些均需要強制執行;其次,解決經費保障問題。監控維修需要經費保障,這錢必須確保支出,且也要強制性;再次,解決追責的問題,這能夠倒逼物業管好監控;最后解決培訓的問題。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業務培訓,使其熟練掌握監控設備的操作和保養維護。一言弊之,相關部門應盡早出臺“嚴厲”的小區監控設施管理規定,并將小區監控納入“警網”,讓小區監控從此告別“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