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和復查工作啟動。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下發的通知,各地要在今年7月31日前提交申報材料,并對2015年及以前獲獎的城市開展復查,年底前提交復查報告。對復查不合格的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將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城市,將撤銷其中國人居環境獎稱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此前公布了新版《中國人居環境獎評價指標體系》和《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評選主題及申報材料編制導則》。中國人居環境獎的申報和復查工作將按照新目標、新要求組織開展。申報材料應重點反映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獎城市和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項目在申報前后人居環境建設方面發生的重大變化、主要做法、獲得的成效與經驗、宣傳推廣情況、創新的內容、公眾參與情況等。2016年的申報截止日期為7月31日,2017年及以后每年的申報截止日期為當年的3月31日。
中國人居環境獎復查工作分自查、復查、抽查3個階段進行。已獲獎城市開展自查并撰寫自查報告,填寫基本指標體系表,詳細說明指標計算過程和數據來源;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全面復查,并將復查情況報人居獎辦公室;人居獎辦公室將根據各地復查情況,對部分城市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