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十二五”期間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無論是推進城市化、城鄉一體化,還是解決城鄉差距、貧富差距,都繞不過“農民工”這個坎。農民工市民化具有全局性意義,建議盡快從制度安排上讓“農民工成為歷史”。
遲福林委員說,農民工市民化的全局性意義主要體現為:其一,農民工市民化有助于形成消費主導的格局。農民工市民化可以將2.3億人的潛在消費變成現實需求。其二,有助于加快城市進程。農民工市民化不僅有助于提升農業規模和生產效率,也有利于城市服務業的發展。其三,有助于社會穩定。當前,新生代農民工面臨城市生活、工作壓力以及相關制度障礙,使得他們普遍處于“進退兩難”境地,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
遲福林委員認為,“十二五”期間全面解決有條件農民工市民化問題的時機成熟、條件具備,且有望在發達地區率先取得突破。一是農民工市民化已成客觀趨勢。現實情況表明,農民工不僅已成為城市產業工人的主體,也是城市新增人口的主要來源。尤其是1億左右的新生代農民工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發揮主力軍的作用。二是財政實力初步具備。近年來,我國財政實力大幅增長,從總體上說,國家有實力解決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三是相關政策進展明顯。“十一五”時期,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了明顯進展。預計“十二五”時期,無論是在政策創新上,還是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提高上,都會有重要突破。四是發達地區有望率先取得突破。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已經開始著手解決農民工問題,估計在2-3年內會有一定的突破。
“‘讓農民工成為歷史’應當作‘十二五’城鄉一體化的突破口。”遲福林建議,首先要以落實農民工就業落戶政策為突破口,放開城鄉二元的戶籍限制。具體實施建議分兩步走:第一步,“十二五”前三年實現中小城鎮戶籍制度全面放開;第二步,“十二五”后兩年實現大城市戶籍制度基本放開。
其次要以農民工市民化為突破口,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盡快出臺全國統一的農民工基本公共服務相關政策,保障農民工無論在什么地區就業,都能享受到與該地區戶籍居民大致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務。重點解決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和建立農民工基本社會保障制度。
第三要以創新農民工土地制度安排為突破口,統籌推進城鄉土地一體化。一方面,盡快剝離土地社會保障功能。建議叫停諸如“土地換社保”等各種不合理做法,尤其是在農村土地得不到物權保障、不能抵押貸款的情況下,不能硬性要求農民工以放棄土地權利為代價來獲得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另一方面,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土地收益權。在符合城鄉土地規劃的前提下,統一建立完善農民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的相關制度安排。
第四要把政府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決農民工基本住房保障問題。建議“十二五”時期明確規定50%的土地收益要用于包括農民工在內的住房保障,并建立符合農民工實際需求的住房公積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