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國土房管執法監察工作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2016年全市國土房管工作會議的要求,以保障“五大功能區”建設發展為目標,堅持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積極開展違法行為的預防查處工作,加強機制建設和隊伍建設,推進法制國土建設,確保國土房管執法監察工作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一、認真開展房屋領域重點稽查執法工作
(一)加強稽查執法,防范房地產市場風險。市、區縣房管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要依法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稽查執法活動,從嚴查處違規預售、售后返租、分零銷售等違法行為,依法懲治違規中介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的法律秩序。
(二)做好房屋領域重點稽查執法工作。按照2016年住建部重點稽查執法方案的部署,積極開展保障性住房、公積金管理、物業管理等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對公租房分配、退出和違規出租、改變房屋用途,拖欠、騙取、侵占和挪用住房公積金等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問題要及時調查、依法查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專項資金的安全。
二、扎實推進國土房管領域違法建筑整治工作
(一)認真組織查處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違法建筑。國土部門要充分發揮區縣、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責任主體作用,構建發現、制止、拆除違法建筑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有效制止違法占地、違法建筑。
(二)督促指導物業企業認真履職。房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物業企業開展物業服務區內違法建筑的發現、勸阻和報告工作,對工作不力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建議區縣政府建立完善物業企業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執法部門報告、制止違法建筑工作制度,防止相互推諉、扯皮。
(三)做好違法建筑查處配合工作。不動產登記部門對執法部門查處的附有違法建筑房屋產權的轉讓和抵押登記要依法進行限制,依據執法部門處置意見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確保整治工作形成合力。
三、嚴格落實各項工作制度,做好日常執法監察工作
(一)做好違法舉報的受理核查工作。加強和改進舉報受理工作。一是進一步發揮12336舉報電話的作用,將違法建筑和房屋違法舉報納入12336舉報電話受理范圍。二是依托國土房管執法監察信息系統和住房城鄉領域違法行為舉報系統,開通網上舉報功能。三是高度重視媒體曝光的違法案件線索。四是對違法舉報線索要及時核查、處理。
(二)認真執行動態巡查制度。將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土地流轉非農化和農村居民集中安置點作為動態巡查的重點內容和區域,及時發現、依法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日常執法工作成效與年度衛片執法檢查結果相掛鉤的評估機制,認真剖析衛片執法中的案件在上一年度沒有被發現或查處的原因,查找漏洞、完善機制,切實將“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的要求落到實處。
(三)做好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工作。對違法占用耕地、基本農田、侵害群眾權益,無證、越界采礦,未取得預售許可銷售商品房等土地、礦產、房屋違法行為要重點查處。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將掛牌督辦、公開曝光。嚴格執行案件查處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案件依法查處到位。
(四)加強統計信息工作,積極推進“互聯網+”執法監察建設。改進統計報表工作,切實做好土地礦產執法日常統計數據與衛片執法、例行督察等統計數據的銜接和分析工作。積極推進“互聯網+”執法監察建設,通過移動互聯網技術創新執法監察手段,逐步實現國土房管執法監察工作在線巡查、在線辦案、在線監督和在線統計。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監察的效能
(一)加強與執法、執紀機關的協調配合。一是落實案件移送制度。國土房管違法案件中有關責任人違反黨紀政紀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二是加強與規劃、安監、煤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積極支持綜合執法改革,建立區縣國土房管部門與綜合執法部門協調配合制度,實現行政管理與執法監察的無縫對接。
(二)開展業務培訓和執法卷宗評查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和《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管理辦法》等國土房管法律法規培訓。繼續堅持案卷質量評查活動,通過評查、交流、通報等方式,規范執法程序和法律文書,提高辦案水平。
(三)建立健全黨風廉政監督機制。按照依法行政、規范執法的要求,認真落實案件會審制度和自由裁量權管理規定,杜絕執法腐敗現象發生。建設一支清正廉潔、公正文明的國土房管執法監察隊伍。